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超直播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天津市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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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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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超直播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加快推动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我市信创、集成电路、车联网、生物医药、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轻工等十二条重点产业链,提供专业服务,助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深化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深度融入产业创新发展。
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6年)》,建立便民利民的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精准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能力有效提高。有效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聚焦区域产业优势,服务重点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三、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支撑企业创新发展为出发点,优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深度挖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商标品牌培育、版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高校院所创新全过程,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专利技术向更多中小企业转化实施。
四、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着眼高效益运用和高水平保护,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优化专利代理服务结构,为企业高价值专利布局、创新成果保护、市场运用提供专业服务。加快推动商标代理机构从商标申请注册向品牌策划、培育、管理等多元化服务转变。促进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健康发展。
五、深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利诉讼代理人等法律服务队伍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诉讼代理、维权援助、调解等法律服务向专业化方向深入发展。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企业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提供服务支撑,更好为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提供支持。支持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促进企业更加熟悉和更好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支持服务机构为各类会展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助力“北方会展之都”建设。
六、拓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服务供给,打通知识产权转化堵点。支持知识产权金融、交易等各类专业化平台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金融服务,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有效融合。
七、增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社会化、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加强产业专题数据库建设与推广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与产业、经济信息互联互通。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八、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推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贯彻执行《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专利代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深化信用监管,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九、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推动建设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制度,与政府部门配合对不规范行为实施联动监管,探索开展从业人员能力评价。强化行业组织在政策制定宣贯、行业诉求反映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政府部门与服务机构良性互动。鼓励行业组织设立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网点,支持公益代理和维权援助。
十、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渠道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监控,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质量、信用等相关信息公开,便于市场主体、创新主体查询辨别、评估风险、正确选择。
十一、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自治。督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做出信用承诺,推行实施服务质量承诺,促进机构合法规范经营。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自觉依法依规执业,自觉落实服务质量承诺,自觉遵守行业道德,自觉抵制恶性竞争,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代理,自觉提升综合服务和自治水平。
十二、筑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数据基础。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联动,强化数据监管和信用评价,引导和优化服务供需对接,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专利导航、标准贯彻数字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教育与职业发展相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课程设置。引导用人单位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人才,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的工资待遇。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与创新大讲堂等公益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构建涵盖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贯标行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引导行业组织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强化信用联动和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十五、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行风建设。引导树立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执业理念,积极弘扬工匠精神,提高行业从业荣誉感和社会公信力,推动服务机构自觉抵制违法违规、低价竞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通过论坛会议、案例研讨等方式增进行业交流和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行业有序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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